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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公司弄丢货物 赔偿金额到底几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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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公司弄丢货物 赔偿金额到底几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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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的盛先生前不久通过申通快运合肥分公司发货到浙江诸暨市,但是一周后盛先生突然得知自己发送的价值近6000元的货物对方根本没收到。而快运公司的赔偿也迟迟没有着落。 盛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:他是合肥一家化妆品公司的负责人,9月2日,他通过申通快运合肥分公司发送一批货物到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,货物价值为5850元。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陈某上门取货后,承诺3天内将货物送到。但是9月7日诸暨方面却告诉他,货物根本没收到。他急忙联系申通快运,得到的答复是:货丢了。 9月17日,申通快运的工作人员陈某让盛先生写了一份“快递货物丢失,请求赔偿”的证明,称要带回公司请求批复。但是之后盛先生再打电话,快运公司却一直推说总公司没有批复下来。盛先生最后告诉记者,因为工作人员陈某从头到尾没有提到贵重物品“保价”的事情,他也就根本不知道保价一事。 申通快运合肥分公司总经理吴大元告诉记者,因为总公司批复需要一个过程,最迟10月30日就会有结果。关于赔偿金额,按照申通快运的规定,如果货物没保价,快运公司只会赔偿运输费(10元)的5倍;如果保价了(一般按照货物总价的2%收取保费),则可以按照货物总价全额赔偿。“当然具体赔偿金额双方还可以再商量。”吴大元最后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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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源:江淮晨报 作者:杨春艳 时间:2007-10-15 编者:杨春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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